“企业既然设了外卖骑手岗位,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两会聚焦︱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①】“企业既然设了外卖骑手岗位,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既然设了外卖骑手这样的岗位,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外包出去就

  【两会聚焦︱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①】“企业既然设了外卖骑手岗位,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既然设了外卖骑手这样的岗位,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外包出去就不管了。”说这话的,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邮区中心局邮件接发员柴闪闪。与他相对而坐的,是一家外卖平台的几名高管。

  一番沟通后,该平台回复称,将在管理制度上加以完善,兼顾企业效益与社会责任。

  这是去年7月中旬,柴闪闪到该外卖平台总部调研时,与企业进行商谈的一幕。今天,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他谈及当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作为一名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这两年柴闪闪一直在全国两会上为“快递小哥”的权益保障发声。今年,他又带来了一份关于规范外包类灵活用工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成长,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据统计,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有8400万人。

  尽管一系列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但整体上仍有待加强。

  去年,柴闪闪参与了一起交通事故的调解。一名外卖骑手撞伤行人后无力赔付,求助所属站点站长。站长拿出的一份合作协议显示,这名骑手已被派遣到了外省某公司。骑手大惊:“我从没听过这家公司!”

  “外包、分包、转包,外卖骑手如果找不到用工主体,就会落入个人权益无人负责的保障‘真空’区。”柴闪闪说。

  两会会场之外,几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着同样的苦闷——

  “站点给的底薪是每月4000元,按单量分段计价。如果一个月送单量不足500单,就拿不到底薪。我也知道身体健康很重要,但不多接单怎么能多挣钱呢?”北京的外卖骑手刘成勇说。

  “有时候送餐超时,不由分说被打差评、罚款,申诉很难成功。”做了4年外卖骑手的王晓东很委屈。

  “一些保险公司针对我们这个群体的意外险,要么加费承保,要么干脆不愿意做。我们没别的保险,一旦出现意外,保障在哪里?”安徽安庆的货拉拉司机段全虎为此很担忧。

  “外卖员、快递员普遍面临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没有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保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分公司胜利桥投递站投递员赵明枝深有感触。一次聊天中,一名“快递小哥”羡慕地对她说:“您有五险一金,多好啊。”

  安徽省总工会此前开展的一次抽样问卷调查显示,该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只有49.46%签订了劳动合同;84.19%日工作时长超过8小时;33.78%没有缴纳社保。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调研发现,一些互联网企业为了规避或淡化责任,将用工关系进行多重分化,一名劳动者可能与多个公司有关联,但又找不到确定的用工主体,有的劳动者还“被注册”成个体工商户,要自担风险。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去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调研组从全国超过190万家经营范围包含外卖递送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中,定位了160万个“疑似骑手个体工商户”。

  “法律法规有时会滞后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李亚兰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时,明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为由规避劳动关系的无效。

  “必须探索出一条不同于传统就业形态劳动保护的路径。”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看来,不能只看到劳动者被“困在算法里”,还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破解权益保障难题。“劳动者的健康数据,大多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获得。如果将这些健康状态信息量化,就可以在监管上趟出新路子。”孙承业说。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期盼如何照进现实,代表委员们还在持续讨论着。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卢越 尹雪梅 兰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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